美国的大型软件产业公会正式要求国会修改现行的著作权法,以打击网络盗版行为,但此举恐引发软件业与电信业的正面冲突。
包括微软、Autodesk、Borland、Intuit、Sybase和赛门铁克等知名软件大厂的商业软体联盟(BSA)6日提出一份建议白皮书,说明该团体对2005年国会修法的提案。软件业者表示,有鉴于软件程序在点对点网络交换的频繁程度和MP3音乐文档交换相当,他们担心公司未来的营收将持续衰退。
软件业者点名批判的法律之一,是专门用来起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千禧数码著作权法(DMCA)。白皮书指出,该法在1998年制订时曾被业界视为可行的承诺,但其后一连串的法院判决,却制造出“有效执法的障碍”。
商业软体联盟首席律师Emery Simon拒绝进一步说明该团体的提案,但任何修改千禧数码著作权法的意图都将使其成员与网络服务业者产生正面冲突。Verizon Communications与Charter Communications过去一直对抗美国唱片公会(RIAA),力求限制DMCA的适用范围,并有效保护他们顾客的隐私。
Simon表示,“我们必须想办法改善执法。”他说,“我们可以预见著作权法的修改,但我们不建议重修DMCA,我们只是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然而,电子先锋基金会的资深法律顾问Fred von Lohmann表示,商业软件联盟的建议“似乎不体谅网络匿名的问题,他们假设IP地址可正确地导向个别人士。如果你认为匿名在网络上和实体世界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那么你应该质疑那种假设是否恰当。”
商业软件联盟的白皮书也建议限制核发专利的规定,让第三者更容易挑战已提出和已核发的专利权。 |